江南定有徵贤诏,太史方占处士星。

陶宗仪明代〕《乐静草堂为卫叔静赋

屋绕芙蓉九叠屏,日长客去掩閒庭。岩花煖傍疏帘落,阶草晴分汗简青。

温火试香删旧谱,汲泉煮茗续遗经。江南定有徵贤诏,太史方占处士星。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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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徵贤太史处士星

江南 jiāng nán
(1).指 长江 以南的地区。各时代的含义有所不同: 汉 以前一般指今 湖北省 长江 以南部分和 湖南省 、 江西省 一带;后来多指今 江苏 、 安徽 两省的南部和 浙江省 一带。《左传·昭公三年》:“王以田 江 南之 梦 。” 汉 阮瑀 《为曹公作书与孙权》:“孤与将军,恩如骨肉,割授 江 南,不属本州。” 唐 张九龄 《感遇》诗:“ 江 南有丹橘,经冬犹緑林。” 陈毅 《东征初抵高淳》诗:“此日一帆凭顾盼,重山復水是 江 南。” 周恩来 《为江南死国难者志哀》诗:“千古奇冤, 江 南一 叶 ;同室操戈,相煎何急!?”
(2). 南北朝 时, 南朝 与 北朝 隔 江 对峙,因称 南朝 及其统治下的地区为 江南 。 南朝 齐 谢朓 《鼓吹曲》:“ 江南 佳丽地, 金陵 帝王州。”《南齐书·魏虏传》:“﹝ 拓拔宏 ﹞甚重 齐 人,常谓其臣下曰:‘ 江南 多好臣。’伪侍臣 李元凯 对曰:‘ 江南 多好臣,岁一易主; 江北 无好臣,而百年一主。’ 宏 大慙。”
(3). 南唐 建都 金陵 (今 南京市 ),后亦称 南唐 及其统治下的地区为 江南 。《宋史·世家传一·李煜》:“ 江南 伪主 李煜 ,承奕世之遗基,据偏方而窃号。”《宋史·世家传三·钱俶》:“﹝ 乾祐 ﹞三年, 江南 遣其将 查文徽 攻 福州 , 俶 发兵擒 文徽 。”  ——《漢語大詞典》
定 dìng《國語辭典》

定 [ dìng ]

  1. 确切的、不改变的。如:「定理」、「定义」、「定律」、「定局」、「定论」。
  2. 不动的。如:「定产」、「定业」。
  3. 规定的。如:「定量」、「定时」、「定期」。
  1. 固定、使固定。如:「定住」、「定影」。
  2. 使平静、使稳固。如:「平定」、「安邦定国」。
  3. 使确定、不更改。如:「底定」、「决定」、「否定」、「裁定」。
  4. 约定、订立。如:「定约」、「制定」、「订定」。
  1. 究竟、到底。表疑问。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言语》:「卿云艾艾,定是几艾?」唐·李白〈答族姪僧中孚赠玉泉仙人掌茶〉诗:「举世未见之,其名定谁传?」
  2. 必然。如:「定能成功」、「定死无疑」。唐·杜甫〈寄高适〉诗:「定知相见日,烂漫倒芳樽。」
  1. 姓。如明代有定伯安。
有 yǒu/yòu《國語辭典》

有 [ yǒu ]

  1. 表事實、狀況的正面存在,與「無」相對。如:「有困難」、「有利有弊」、「有學問」、「有錢」、「擁有」、「面有飢色」。
  1. 豐足、富裕。如:「他是個非常富有的人。」《詩經·大雅·公劉》:「止基迺理,爰眾爰有。」
  2. 多,表示時間久或年齡大。如:「本店開設有年。」、「母親已有了年紀。」
  3. 故意。如:「有心犯錯應嚴懲,無心疏忽可原諒。」
  1. 置於名詞前,作音節的襯字。如:「有夏」、「有清」。《韓非子·五蠹》:「當舜之時,有苗不服,禹將伐之。」
  1. 某,表示不確定。如:「有一天晚上」、「有人說你做人很講義氣。」
  1. 姓。如漢代有有祿。

有 [ yòu ]

  1. 表示重複、反複、連續。唐·裴守真〈請重耕織表〉:「奸偽由此而生,黎庶緣斯而苦,此有國之大患也。」通「又」。
  1. 用於整數與餘數之間,表示數目的附加。如:「七十有七人」。《論語·為政》:「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
徵贤(徵贤)
王起蒲轮赋王者崇招隐之礼作徵贤之车  ——《分类字锦》
诏 ( 詔 ) zhào
诏 [ zhào ]
  1. 告诉,告诫:为人父者,必能~其子。
  2. 帝王所发的文书命令:~书。~令。~谕。奉~。遗~。
太史 tài shǐ
(1).官名。 西周 、 春秋 时太史掌记载史事、编写史书、起草文书,兼管国家典籍和天文历法等。 秦 汉 曰太史令, 汉 属太常,掌天时星历。 魏 晋 以后,修史之职归著作郎,太史专掌历法。 隋 改称太史监, 唐 改为太史局, 宋 有太史局、司天监、天文院等名称。 元 改称太史院。 明 清 称钦天监;修史之职归之翰林院,故俗称翰林为太史。参阅《通典·职官八》《续通典·职官八》
(2).复姓。 汉 末有 太史慈 。见《三国志》本传。  ——《漢語大詞典》
方 fāng《國語辭典》

方 [ fāng ]

  1. 四个角都是九十度的四边形。如:「正方形」、「长方形」。
  2. 区域。如:「地方」、「远方」。
  3. 古代称地为「方」。《淮南子·本经》:「戴圆履方,抱表怀绳。」汉·高诱·注:「圆,天也;方,地也。」
  4. 位置、地位的一边或一面。如:「东方」、「四面八方」、「对方」、「我方」、「双方」。
  5. 法子、办法。如:「方法」、「千方百计」、「教导有方」。
  6. 治病的药单、配药的单子。如:「药方」、「偏方」、「秘方」、「处方」。《镜花缘·第二九回》:「此跌打损伤第一奇方。」
  7. 数学上的乘方。如:「平方」、「立方」。
  8. 量词。计算方形物品的单位。相当于「块」、「个」。如:「匾额一方」、「一方手帕」、「三方图章」。
  9. 姓。如明代有方孝孺。
  10. 二一四部首之一。
  1. 方形的。如 :「方桌」、「方阵」。
  2. 某一地的。如:「方音」、「方言」、「方志」。
  3. 正直。如:「品行方正」。《老子·第五八章》:「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悼王道之不昭,故举贤良方正之士。」
  1. 才、始。如:「书到用时方恨少」、「如梦方醒」。《红楼梦·第四回》:「今年方四十上下,只有薛蟠一子。」
  2. 正、适。如:「来日方长」、「方兴未艾」。《论语·季氏》:「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
  3. 将。《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玺书劳异曰:『方论功赏,以答大勋。』」《资治通鉴·卷六五·汉纪五十七·献帝建安十三年》:「今治水军八十万众,方与将军会猎于吴。」
  1. 当、在。《庄子·人间世》:「方今之时,仅免刑焉。」《汉书·卷六六·杨敞传》:「恽家方隆盛时,乘朱轮者十人。」
占 zhān/zhàn《國語辭典》

占 [ zhān ]

  1. 根据征兆以推知吉凶。《周礼·春官·占人》:「凡卜簭,君占体,大夫占色,史占墨,卜人占坼。」
  2. 视察、配合。《后汉书·卷六五·段颎传》:「臣动兵涉夏,连获甘澍,岁时丰稔,人无疵疫,上占天心,不为灾伤。」
  3. (二)​之又音。

占 [ zhàn ]

  1. 据有。唐·方干〈于秀才小池〉诗:「占地未过四五尺,浸天唯入两三星。」通「占」。
  2. 有、具有。唐·韩愈〈进学解〉:「占小善者率以录,名一艺者无不庸。」
  3. 口传。《后汉书·卷四十五·张俊传》:「俊自狱中占狱吏上书自讼,书奏而俊狱已报。」《西游记·第三六回》:「对月怀归,口占一首古风长篇。」
处士星(處士星)chǔ shì xīng
即少微星。《晋书·隐逸传·谢敷》:“初,月犯少微,少微一名处士星,占者以隐士当之。” 唐 杜荀鹤 《寄窦处士》诗:“海畔将军柳,天边处士星。” 宋 范仲淹 《与人约访林处士阻雨因寄》诗:“方怜春满王孙草,可忍云遮处士星。”参见“ 少2微 ”。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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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