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論

(简体字:论)   拼音: lùn   lún   注音:ㄌㄨㄣˋ ㄌㄨㄣˊ

部首:   部外笔画: 8   总笔画: 15

五笔86/98:YWGA   仓颉:YROMB   郑码:SOAL   电码: 6158

笔顺编号:411125135125122   四角号码:08627   UNICODE: 8AD6



基本字义

lùn   ㄌㄨㄣˋ

方言集汇

  • 粤语:leon4leon6
  • 客家话:[台湾四县腔]lun2lun5[客英字典]lun5[沙头角腔]lun5[宝安腔]lun3[海陆丰腔]lun2lun6[东莞腔]lun3lun2[陆丰腔]lun6[梅县腔]lun5[客语拼音字汇]lon1lun4

《康熙字典》

  • 《酉集上》《言字部》 ·論 ·康熙筆画:15 ·部外筆画:8
  •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盧昆切,音崘。《說文》議也。《廣韻》說也。《周禮·春官·大司樂·賈疏》直言曰論,答難曰語。論者,語中之別,與言不同。又《論語·序解正義》論者,綸也,輪也,理也,次也,撰也。以此書可經綸世務,故曰綸,圓轉無窮故曰輪,蘊含萬理故曰理,篇章有序故曰次,羣賢集定故曰撰。《文心雕龍》昔仲尼微言,門人追述,故仰其經目,稱爲論語,蓋羣論立名,始于兹矣。 又《釋名》倫也,有倫理也。《玉篇》思理也。《詩·大雅》於論鼓鐘。《傳》思也。《鄭箋》論之言倫也。《朱傳》言得其倫理也。 又《增韻》紬繹討論也。《孔安國·尚書序》討論典墳。 又《正韻》決罪曰論。 又官名。《金史·百官志》其官長皆稱曰勃極烈,次曰國論、忽魯、勃極烈。國論,言貴。忽魯,猶總帥也。 又諸羌州名。《唐書·地理志》劒南道有論川州,開元後置。 又姓。《唐書》論弓仁,本吐蕃族也。又三字姓。《金史·國語解·姓氏》烏古論曰商。 又《廣韻》力迍切《集韻》《韻會》《正韻》龍春切,��音倫。言有理也。又《禮·王制》凡制五��,必卽天論。《註》天論,天理也。與倫同。 又《玉篇》力困切《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盧困切,��崘去聲。義同。又《正韻》辨論也。《書·周官》論道經邦。《傳》論者,講明之謂。《禮·王制》凡官民材,必先論之。《註》謂考評其行藝之詳也。《史記·蕭相國世家》論功行封。 又叶盧健切,音練。《前漢·敘傳》兵家之策,惟在不戰。營平皤皤,立功立論。 又叶聖閏切,音舜。《馮衍·顯志賦》澄德化之陵遲兮,烈��罰之峭峻。燔商鞅之法術兮,燒韓非之說論。 又叶閭員切,音攣。《曹植·文帝誄》考諸先紀,尋之哲言。生若浮寄,惟德可論。 《字彙補》譌作��,非。

说文解字

  • 《卷三》《言部》 ·論
  • 議也。从言侖聲。盧昆切

English

debate; discuss; disco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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