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

【词语】克拉玛依市

【拼音】kè lā mǎ yī shì
【解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部、准噶尔盆地西北部。1958年设市。“克拉玛依”,维吾尔语意为“黑油”。人口234万(1995年)。盛产石油,是以石油工业为主的新兴工矿城市。



克拉玛依市相关汉字解释:


别人正在查的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