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典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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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拼音:míng zhèng diǎn xíng
成语解释:明:表明;正:治罪;典刑:法律。依照法律处以极刑。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
成语出处:宋.吕颐浩《辞免赴召乞纳节致仕札子》:“如是托疾,自当明正典刑;如委实抱病,伏望天慈,放臣闲退。”
成语简拼:mzdx
成语注音:ㄇㄧㄥˊ ㄓㄥˋ ㄉㄧㄢˇ ㄒㄧㄥˊ
感情色彩:中性成语
成语用法:作谓语;指依照法律公开处以极刑
成语结构:动宾式成语
产生年代:古代成语
成语造句:故户部尚书租庸使刘震,忘累朝之厚恩,受逆贼之伪命,除将明正典刑外,妻子俱合随坐。 ▼明.陆采《明珠记.伪敕》
成语英文:carry out a capital punish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