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解釋 | 以:拿;治:懲處。用別人的辦法來懲治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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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語出處 | 宋·朱熹《中庸集注》第十三章:“故君子之治人也,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
成語簡拼 | yqrzd |
成語拼音 | yǐ qí rén zhī dào,huán zhì qí rén zhī shēn |
發音讀音 | |
常用程度 | 常用成語 |
感情色彩 | 中性成語 |
成語用法 | 復句式;作謂語、賓語;指以牙還牙 |
成語結構 | 復句式成語 |
產生年代 | 古代成語 |
成語正音 | 還,不能讀作“hái”。 |
成語辨形 | 治,不能寫作“制”。 |
成語辨析 | ~和“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都表示對方采取怎樣手段;就以怎樣手段給予以回擊。但~重在手段;“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偏重在回擊。 |
近義詞 |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
成語例子 | 對于敵人的挑釁,我們要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
英語翻譯 | give somebody a pig of his own sow |
俄語翻譯 | бить противника его же оружием |
成語謎語 | 問診 |
歇 后 語 | 請君入甕 |
引用地址:https://www.kuaic.com/zidian6/chengyu/26439.htm
簡體版本:https://www.kuaic.com/zidian2/MjY0Mzk=.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