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語棄市

成語解釋

偶語:相對私語;棄市:在鬧市執行死刑。指在暴政下,二人相對私語也會遭到殺身之禍

成語出處

西漢 司馬遷《史記 秦始皇本紀》:“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
成語簡拼oyqs
成語拼音ǒu yǔ qì shì

發音讀音

偶語棄市發音
感情色彩貶義成語

成語用法

作賓語、定語;用于書面語
成語結構緊縮式成語
產生年代古代成語

成語例子

陶菊隱《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史話》第80章注8:“這一時期,新疆變成了一個偶語棄市、到處監獄的恐怖世界。”
英語翻譯Those who dare to talk together will be executed.
成語故事
秦始皇34年,秦始皇采用丞相李斯的意見,把上書分封的淳于越看成私家學誹謗朝政,下令將《秦紀》以外的史書全部上交焚毀,禁止人們談論《詩經》《尚書》等,如果偶爾有人談論的話,就立即處死并暴尸示眾,制造焚書坑儒的慘案


引用地址:https://www.kuaic.com/zidian6/chengyu/31480.htm

簡體版本:https://www.kuaic.com/zidian2/MzE0ODA=.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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