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提款權

【詞語】特別提款權

【拼音】tè bié tí kuǎn quán
【解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1969年9月建立的一種儲備資產和記帳單位,作為補充會員國原有普通提款權以外的一種使用資金的特別權利。它可以同黃金、美元一樣作為會員國的國際儲備,用于政府間的結算,或向其他成員國換取外匯等。故又稱為“紙黃金”。創設時含金量為0888671克,與美元等值;美元停止兌換黃金后,曾以十六個國家的貨幣作為定值標準;現簡化為以美元、德國馬克、法國法郎、日元、英鎊五種貨幣按一定權數定值。



特別提款權漢字解釋:

本頁:https://www.kuaic.com/zidian6/ci/107422.htm

簡體:https://www.kuaic.com/zidian1/MTA3NDIy.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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