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諫

【詞語】臺諫

【拼音】tái jiàn
【解釋】1.唐宋時以專司糾彈的御史為臺官,以職掌建言的給事中﹑諫議大夫等為諫官。兩者雖各有所司,而職責往往相混,故多以臺諫泛稱之。明初廢諫院,以給事中兼領監察與規諫,兩者開始合流。至清雍正元年,又使之同隸都察院,于是臺諫完全合二為一。



臺諫漢字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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