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權利

【詞語】訴訟權利

【拼音】sù sòng quán lì

【解釋】訴訟主體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在訴訟中依法享有的權利。在我國,訴訟權利十分廣泛,并且受到法律保護。如民事訴訟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有:起訴,應訴,委托他人代理訴訟,申請回避,提供證據,進行辯論,查閱案卷材料,請求調解,自行和解,原告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被告承認或反駁原告的訴訟請求,提起反訴,提起上訴,申請執行,等等。



訴訟權利漢字解釋:

本頁:https://www.kuaic.com/zidian6/ci/118118.htm

簡體:https://www.kuaic.com/zidian1/MTE4MTE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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