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詞語】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拼音】zhōng huá rén mín gòng hé guó wèi chéng nián rén b
【解釋】1991年9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同日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五十六條。規定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未成年人有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漢字解釋:

本頁:https://www.kuaic.com/zidian6/ci/12735.htm

簡體:https://www.kuaic.com/zidian1/MTI3MzU=.htm


別人正在搜的詞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