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拼音】zhōng huá rén mín gòng hé guó xíng zhèng sù sòng f
【解釋】1989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同日公布,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共十一章七十五條。包括總則、受案范圍、管轄、訴訟參加人、證據、起訴和受理、審理和判決、執行、侵權賠償責任、涉外行政訴訟、附則。http://word.AIES.CN 提供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漢字解釋: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行 政 訴 訟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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