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關于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

【詞語】中英關于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

【拼音】zhōng yīng guān yú xiāng gǎng wèn tí dí lián hé sh
【解釋】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于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1984年12月19日在北京簽訂。內容為:中國政府將于1997年7月1日恢復對香港(包括香港島、九龍、“新界”)行使主權。英國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將香港交還中國。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后,將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除外交、國防屬于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享有高度自治權,現行法律基本不變;行政官員由當地人擔任,香港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實施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并在五十年內不變。



中英關于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漢字解釋:

本頁:https://www.kuaic.com/zidian6/ci/12738.htm

簡體:https://www.kuaic.com/zidian1/MTI3Mzg=.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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