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葡關于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

【詞語】中葡關于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

【拼音】zhōng pú guān yú ào mén wèn tí dí lián hé shēng mí

【解釋】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于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1987年4月13日在北京簽訂。內容為:中國政府將于1999年12月20日恢復對澳門(包括澳門半島、凼仔島和路環島)行使主權;屆時將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直轄于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享有高度的自治權;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實施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中葡關于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漢字解釋:

本頁:https://www.kuaic.com/zidian6/ci/12754.htm

簡體:https://www.kuaic.com/zidian1/MTI3NTQ=.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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