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金

【詞語】頒金

【拼音】bān jīn
【解釋】1.戰國秦商鞅變法,令既具,未布,恐民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于是頒布新法,令行于民。事見《史記.商君列傳》。后因以頒金作為懸賞以取信于民的典故。



頒金漢字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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