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政使

【詞語】布政使

【拼音】bù zhèng shǐ
【解釋】1.官名。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宣德后,全國府﹑州﹑縣等分統于兩京和十三布政使司,每司設左﹑右布政使各一人,為一省最高行政長官。后因軍事需要,增設總督﹑巡撫等官,權位高于布政使。清代始正式定為督﹑撫屬官,專管一省的財賦和人事。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后,每省設布政使一員,直隸亦設,江蘇則設二員,分駐江寧﹑蘇州。俗稱藩司﹑藩臺。參閱《續文獻通考.職官.布政使司》﹑《清會典事例.吏部.官制》。



布政使漢字解釋: 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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