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個人財產
【拼音】gè rén cái chǎn
【解釋】在我國,指公民通過勞動或其他合法手段取得的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及其他合法財產。其所有權歸公民個人。法律保護公民的合法個人財產。來自http://www.kuaic.com/zidian6
本頁:https://www.kuaic.com/zidian6/ci/232670.htm
簡體:https://www.kuaic.com/zidian1/MjMyNjcw.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