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改稅

【詞語】利改稅

【拼音】lì gǎi shuì

【解釋】中國全民所有制企業以向國家繳納所得稅替代上繳利潤的一種利潤分配辦法。利改稅分兩個步驟實施。第一步稅利并存,從1983年1月1日起實施。企業除根據實現的利潤,按規定稅率繳納所得稅外,稅后利潤可按留利水平扣留一部分作為企業留利,其余采取多種形式上繳國家。第二步逐步過渡到完全以稅代利,從1984年10月1日起在計算繳納所得稅和調節稅后,稅后利潤全部留給企業。1987年后實行承包經營責任制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則采用不同方式承包上繳利潤數。



利改稅漢字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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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https://www.kuaic.com/zidian1/MzAyNzIy.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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