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民法
【拼音】mín fǎ
【解釋】調整一定范圍內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通常規定個人、法人因經濟利益而形成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中國于1986年頒布民法通則,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中國還有婚姻法、繼承法等單行民事法律。來自http://www.kuaic.com/zidian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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