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檜

【詞語】秦檜

【拼音】qín guì
【解釋】南宋投降派大臣。字會之,江寧(今江蘇南京)人。進士出身。1127年被俘到北方,成為金太宗弟撻懶的親信。后隨金軍至楚州(今江蘇淮安),被放回南方。他深得高宗寵信,任宰相,前后執政十九年。主張投降,收韓世忠、岳飛、張俊三大將兵權,以“莫須有”罪名殺害岳飛父子。主持訂立“紹興和議”,向金稱臣納貢,放棄抗金斗爭。為后人所唾罵。



秦檜漢字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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