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前科
【拼音】qián kē
【解釋】以前曾經犯罪,受過刑罰處罰。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條件,就構成累犯,要從重處罰。有某種前科的人不能擔任某些職務,如被剝奪過政治權利的人不能擔任我國人民法院中助理審判員以上職務。曾有違法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不能視為前科。http://word.AIES.CN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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