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有期徒刑
【拼音】yǒu qī tú xíng
【解釋】將罪犯定期監禁于特定場所的刑罰。在我國,其期限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在數罪并罰或死緩減為有期徒刑時可以到二十年。在監獄或其他勞動改造場所執行,有勞動能力的實行勞動改造。服刑期間確有悔改或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刑或假釋。轉自http://www.kuaic.com/zidian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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