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俘

【詞語】戰俘

【拼音】zhàn fú

【解釋】在戰爭或武裝沖突中被敵對方俘獲的軍事人員。包括軍人、民兵、志愿軍人、游擊隊員等戰斗和非戰斗人員。根據1949年通過的《日內瓦公約》,對戰俘應給予人道待遇和保護,戰俘人格應得到尊重,要給戰俘提供醫療保障,不得占有戰俘的個人財產,不得強迫戰俘從事危險的工作,戰爭結束后戰俘應予以釋放或遣返等。戰犯不享受戰俘待遇。



戰俘漢字解釋:

本頁:https://www.kuaic.com/zidian6/ci/434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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