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行合一

【詞語】議行合一

【拼音】yì xíng hé yī

【解釋】由人民直接或間接選舉產生的國家權力機關在國家機構中處于最高地位,行政機關、司法機關都由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的政體。與“三權分立”相對。權力機關不與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分權,不受它們的制約,只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但有職能上的分工:權力機關執行立法和監督的職能,行政機關執行行政管理的職能,司法機關執行審判和法律監督的職能。



議行合一漢字解釋:

本頁:https://www.kuaic.com/zidian6/ci/489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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