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媳婦 yang xi fu詞語解釋:
幼時即領而養之,待長大后方成婚的兒媳婦。語本《三國志.魏志.東沃沮傳》“飲食居處,衣服禮節,有似句麗”裴松之注引三國魏魚豢《魏略》:“其嫁娶之法﹐女年十歲﹐已相設許。婿家迎之﹐長養以為婦。”
[child daughter-in-law] 〈方〉∶童養媳
相關解釋:
以為:1.認為。
2.作為,用作。
3.“以之為”的省略形式。猶言讓他(她)做,把它作為。
4.猶而為,而成。以,而,連詞。
5.猶已為,已是。以,通“已”。
后方:①遠離戰線的地區(跟‘前線’、‘前方’相對)。
②后面;后頭:在我艦的右后方,發現一艘潛艇。
嫁娶:1.亦作“嫁取”。
2.謂嫁女與娶婦。
3.泛指男女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