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估局

公估局 gong gu ju
詞語解釋
清中葉以后各地鑒定寶銀的機構。銀爐所制寶銀﹐須經公估局鑒定﹐于寶銀面加批重量成色﹐才能在當地流通。外地流入寶銀﹐仍須改鑄重估。北京設有官辦公估局﹐上海﹑漢口﹑天津等地的都是私人開設﹐收入全靠批費。1933年廢兩改元后停業。
相關解釋
開設:
①設立(店鋪、作坊、工廠等)。
②設置(課程):開設公共關系課。
鑒定:
①鑒別和評定(人的優缺點):鑒定書自我鑒定。
②評定人的優缺點的文字:寫鑒定一份鑒定。
③辨別并確定事物的真偽、優劣等:鑒定碑帖鑒定出土文物的年代。
天津:
1.銀河。
2.指天津橋。
3.星名。位于北方七宿中的女宿之北﹐凡九星。在銀河分支處﹐故稱。
漢口:
地名。湖北省武漢市,長江與漢水交匯處北岸的京廣鐵路線上,古稱夏口。原屬江夏縣,地處水路交通樞紐,1949年與武昌、漢陽合并為武漢市。
辦公:
辦理公務;處理公事:辦公會議星期天照常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