徠遠

徠遠 lai yuan
詞語解釋
1.招撫邊遠地區臣民。
2.清代理藩院設有徠遠司,掌管邊遠地區事宜。
相關解釋
代理:
法律上指以他人的名義,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對被代理人直接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代理的產生,有的是受他人委托,有的是由法律規定,有的是由有關部門指定。如在訴訟中,當事人聘請律師代理進行訴訟活動。有些行為如立遺囑、婚姻登記等不能成立代理關系。
臣民:
泛指國君統屬的臣下和百姓。
事宜:
關于事情的安排和處理:研究干部任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