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鋸之余

刀鋸之余 dao ju zhi yu
詞語解釋
刀鋸:古代刑具,代指刑罰。受刑之余。指閹人。
相關解釋
刑具:
用刑的器具,如夾棍﹑絞架等。
刀鋸:
1.刀和鋸。古代刑具。亦代指刑罰。
2.刀和鋸。特指施宮刑之用具。借指施宮刑。
3.刀和鋸。泛指木工工具。
閹人:
指被閹割的人。《后漢書.宦者傳序》:“中興之初﹐宦官悉用閹人。”后因用為太監的代稱。
刑罰:
法院懲罰罪犯的強制方法。內容為剝奪罪犯的某種權益--財產、政治權利、人身自由以至生命。是國家權力的組成部分,也是國家得以存在的必要條件。一般分為主刑和附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