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誡 xun jie詞語解釋:
中國公安機關和法院對某些違法犯罪分子所作的批評教育。需要予以訓誡的,犯罪情節輕微而免予刑事處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人,妨害民事訴訟的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訓誡;不滿十四歲違反治安管理的人,由公安機關予以訓誡。
相關解釋:
治安管理:國家為維護社會秩序和社會治安而進行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戶口管理、交通管理、特種行業管理、危險物品管理、消防管理等。
妨害:有害于:吸煙妨害健康 雨水過多,會妨害大豆生長。
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國家機關。
批評:指出好壞:圈點批評。也專指對缺點和錯誤提出意見:批評教育|虛心接受批評。
違反:不符合;不遵守:違反原則|違反勞動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