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 zhi fu詞語解釋:
官名。宋代將大郡升為府,遣朝臣出任長官,稱知某府事,簡稱知府。后成定制。明代時成為府一級行政長官的正式名稱,轄州縣。清代沿用。
相關解釋:
州縣:1.州與縣的合稱。
2.指州縣官。
定制:1.擬定制度或法式。
2.確定的制度﹑規則。
簡稱:①較復雜的名稱的簡化形式。如中專(中等專業學校)、奧運會(奧林匹克運動會)。
②簡單地稱呼:化學肥料簡稱化肥。
正式:1.法式。
2.合乎一般公認標準的或合乎一定手續的。
長官:1.上級官員﹔上司。
2.眾官之長。多指級別較高的官吏。
3.唐宋時多指縣令。
4.官吏的泛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