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皮散人

木皮散人 mu pi san ren
詞語解釋
明遺民作家賈應寵(約公元1590-1676年)的別號。應寵字思退﹑晉蕃﹑又號鳧西﹑淡圃,山東曲阜人。晩年移居濟寧。在明末曾任刑部郎中。告歸不久,明亡。著有《木皮散人鼓詞》﹑《淡圃恒言》﹑《淡圃詩草》等。
相關解釋
公元:
國際通用的公歷的紀元,是大多數國家紀年的標準,從傳說的耶穌誕生那一年算起。我國從1949年正式規定采用公元紀年。
詩草:
1.亦作“詩艸”。
2.詩的草稿﹔詩作。
3.詩集的專稱。清黃遵憲有《人境盧詩草》。
作家:
1.治家,理家。
2.節儉。猶言做人家。
3.從事文學創作有成就的人。
4.佛教禪宗對善用機鋒者之稱。
5.行家;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