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辟

避辟 bi pi
詞語解釋
謂免受法律制裁。
相關解釋
法律制裁:
廣義指依據法律對違法者采取的懲罰措施。一般有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狹義指刑事制裁與民事制裁。追究法律責任,實施法律制裁,必須由國家的專門機關實行,具有國家強制性。

● 辟 bi
◎ 君主:復辟。
◎ 指君主招來,授予官職:辟召。辟引。辟書。辟除(征召推舉授官)。辟舉。
◎ 古同“避”,躲,設法躲開。
◎ 古同“睥”,睥睨。
● 辟(闢) pi
◎ 開發建設:開辟。
◎ 駁斥,排除:辟邪。辟謠。辟蠹。
◎ 透徹:精辟。透辟。鞭辟入里。
◎ 法,刑:大辟(古代指死刑)。
● 避 bi
◎ 躲,設法躲開:避雨。避暑。避世。避諱。回避。避重就輕。避世絕俗。
◎ 防止:避免。避孕。避嫌。避雷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