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納

版納 ban na
詞語意思
云南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所屬的舊行政區劃單位,相當于縣。1960年版納改為縣,如版納景洪改稱景洪縣。
相關解釋
所屬:
1.自己隸屬的。
2.隸屬之下的;統屬之下的。
改為:
1.另制;重造。
2.改成。
3.改換;變動。為,通“訛”。
行政區劃:
國家對行政區域的劃分。綜合考慮政治、經濟、民族、人口分布、地理環境、國防需要、歷史傳統等因素決定。歷代的劃分有所不同,但有其連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