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吏

少吏 shao li
詞語解釋
小吏。漢代特指低于縣丞﹑縣尉的三老﹑亭長等。
相關解釋
縣丞:
官名。秦漢于諸縣置丞,以佐令長,歷代因之。
亭長:
1.戰國時,國與國之間為防御敵人,在邊境上設亭,置亭長。秦漢時在鄉村每十里設一亭,置亭長,掌治安,捕盜賊,理民事,兼管停留旅客。多以服兵役期滿的人充任。此外設于城內和城廂的稱“都亭”,設于城門的稱“門亭”,亦設亭長,職責同上。東漢后漸廢。
2.唐代尚書省各部在都事﹑主事之下設亭長,掌省門開閉和通傳等事務。
特指:
[認為某些事物所屬的] 指定范圍或角色。
三老:
①古代官名。鄉縣郡都有設置,掌管教化,由年老的長者擔任:十亭一鄉,鄉有三老。
②指國三老。多以致仕三公任其職,受朝庭禮遇:食三老五更于大學。
③古代稱船上的舵公:長年、三老長歌里,白晝攤錢高浪中。
④指三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如傅堯俞、范純仁、劉摯為和州三老。
縣尉:
官名。秦漢縣令﹑縣長下置尉,掌一縣治安。歷代因之。元于縣尉外,兼置典史。明廢尉,留典史,掌尉事,后因稱典史為“縣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