蠣槎

蠣槎 li cha
詞語解釋
牡蠣的別名。
相關解釋
別名:
1.正名以外的名字;異名。
2.《荀子》中的邏輯術語。荀況把概念的基本屬種關系相對地分為“共名”和“別名”兩級。“共名”相當于屬概念,“別名”相當于種概念。
牡蠣:
又稱“蠔”、“海蠣子”。軟體動物,雙殼綱,牡蠣科。殼形不規則,一個大而隆起,固著在巖石或其他物體上;一個小而平,蓋在上面。肉味鮮美,可供食用或加工成蠔油。殼可藥用或燒石灰。中國南北沿海都有分布。

● 槎 cha
◎ 木筏:浮槎。泛槎。星槎。乘槎。
◎ 同“茬”。
● 蠣(蠣) li
◎ 〔牡蠣〕軟體動物,有兩個貝殼,生活在淺海泥沙中。肉可食,味鮮美,亦能提制蠔油。殼燒成灰可入藥。亦稱“蠔”、“海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