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約多項式 ji yue duo xiang shi詞語意思:
又稱“不可約多項式”。次數大于零的有理數系數多項式,不能分解為兩個次數較低但都大于零的有理數系數多項式的乘積時,稱為有理數范圍內的“既約多項式”。在實數或復數范圍內,也有相應的定義。實數范圍內的既約多項式是一次或某些二次多項式,復數范圍內的既約多項式必是一次多項式。
相關解釋:不可:1.不可以;不可能。
2.不答應;不準許。
3.不輕易贊同或遵奉。
4.謂不符合,不稱。
5.猶不堪。
6.指缺點﹑過錯。
7.與“非”連用,“非……不可”,表示必須或一定。
有理數:整數和分數的統稱。任一有理數都可表示成mn的形式,其中m、n為整數,n≠0。全體有理數組成的集合稱為有理數集,通常記作q。
乘積: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數相乘所得的數。簡稱積。
某些:表示不止一個或一種的不定數量。
定義:對于一種事物的本質特征或一個概念的內涵和外延的確切而簡要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