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雜

臺雜 tai za
詞語解釋
唐宋時御史臺臺院知雜事侍御史。主持臺中事務﹐其地位在一般侍御史之上。
相關解釋
一般:
①一樣;同樣:別和他一般見識。
②一種:別是一般滋味在心頭。
③通常;在正常情況下:一般說來,不會出什么事。
④普通;沒有特色:這篇文章寫得很一般。
⑤見“一般與個別”。
御史:
1.官名。春秋戰國時期列國皆有御史,為國君親近之職,掌文書及記事。秦設御史大夫,職副丞相,位甚尊;并以御史監郡,遂有糾察彈劾之權,蓋因近臣使作耳目。漢以后,御史職銜累有變化,職責則專司糾彈,而文書記事乃歸太史掌管。
2.喻指起監督作用的人或事物。
主持:
①負責掌握、處理:主持分配事宜。
②主張:主持公道。
事務:
①事情:料事務,察民俗|辦理機關事務|事務繁多。
②瑣碎繁雜的具體工作:事務主義者|整天陷在事務堆里不能自拔。
③世事,社會情況:世間事務|不諳事務的孩子|他又住在這山旮旯子里,外間事務,一概不知。
雜事:
1.名類事情。
2.瑣碎事務。
3.知雜事之省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