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事 ling shi詞語解釋:
一國根據協議派駐在別國某城市或某地區的外交代表。分總領事、領事、副領事和領事代理人。主要職責是:維護本國利益,保護僑民,辦理護照、簽證、公證、認證等事宜,用合法手段了解當地各種情況。根據國際慣例和國家間的協議,領事可享受有別于外交特權和豁免的領事特權和豁免。
相關解釋:
手段:①做事的方法:手段強硬|毒辣手段。特指不正當的方法:耍手段。
②本事:正想當面請教您的手段。
國際慣例:在國際交往中逐漸形成的一些習慣做法和先例,是國際法的主要淵源之一。
別國:由一國分化而成的國家。
協議:經過雙方共同商量或談判后取得的一致意見:雙方達成協議|根據協議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