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舉業

制舉業 zhi ju ye
詞語解釋
指八股文。
相關解釋
八股文:
明清科舉考試制度所規定的文體。每篇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組成。后四部分是正式議論,中股是全篇重心,在這四段中,都有兩股排比對偶的文字,合共八股,故名。文章題目摘自《四書》,所論內容必須根據朱熹《四書集注》,不許自由發揮。
舉業:
為應科舉考試而準備的學業。明清時專指八股文。
制舉:
1.制訂選拔賢才的方法。
2.唐代科舉取士制度之一。除地方貢舉外,由皇帝親自詔試于殿廷稱為“制舉科”。簡稱“制舉”或“制科”。宋代因之,如南宋紹興年間開博學鴻詞科。清代如康熙十七年﹑乾隆元年的兩次博學鴻詞科及清末的經濟特科等,亦皆屬制舉性質。
3.后皇帝殿試進士亦稱“制舉”。參閱清顧炎武《日知錄.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