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案 mei an詞語解釋:
案,盛食物的短足木盤。據《東觀漢記.梁鴻傳》:載:“鴻字伯鸞,與妻孟光(字德曜)隱居避患,適吳,依大家廡下,為賃舂。每歸,妻為具食,不敢于鴻前仰視,舉案常齊眉。”亦見《后漢書》本傳。后以“眉案”為夫婦相敬的典故。
相關解釋:
舉案:1.亦作“舉桉”。舉起托盤以進奉食品。
2.亦作“舉按”。揭發審查。
典故:①典章和掌故:熟于朝廷典故。
②詩文中引用古書里的故事或語句:稼軒作詞多用典故。
后漢書:書名。紀傳體東漢史。南朝宋范曄著。全書一百二十篇,分一百三十卷。記載自公元23年至220年間的歷史,敘事喜以類相從。為研究東漢史的重要資料。
敢于:有決心,有勇氣(去做或去爭取):敢于挑重擔。
隱居:居住在偏僻鄉野或山林等處不愿做官:因抱負和才能不得施展,遂隱居山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