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瑪依市

克拉瑪依市 ke la ma yi shi
詞語解釋
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北部、準噶爾盆地西北部。1958年設市。“克拉瑪依”,維吾爾語意為“黑油”。人口23.4萬(1995年)。盛產石油,是以石油工業為主的新興工礦城市。
相關解釋
工礦:
工業和礦業的合稱:工礦企業。
北部:
1.泛指一國一地的北方地區。
2.謂漢時北匈奴所居之地。
3.《三國志.魏志.武帝紀》:“﹝太祖﹞年二十,舉孝廉為郎,除洛陽北部尉。”后因以借指令尉。
盛產:
大量地出產。如:盛產魚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