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鄙 zhi bi詞語解釋:
治理國都以外行政區域的政務。
相關解釋:
行政區域:國家為實行分級管理而劃分并設立相應國家機關的區域。我國的行政區域為:(1)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2)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3)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國家在必要時設立特別行政區。
國都:首都
以外:表示在一定的范圍﹑處所﹑時間﹑數量的界限之外。
政務:行政事務。泛指國家的管理工作。
治理:①控制管理:治理國家|治理企業。
②整治;整修:治理黃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