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贓納賄

貪贓納賄 tan zang na hui
詞語意思
貪贓:利用職權非法占有公家或他人的財物;納:接受;賄:賄賂。指利用職權,貪污受賄。
相關解釋
公家:
指國家、機關、企業、團體(區別于‘私人’):不能把公家的東西據為己有。
貪污受賄:
利用職權非法取得錢財。
賄賂:
①用財物買通別人:賄賂上司。
②用來買通別人的財物:接受賄賂。
接受:
對事物容納而不拒絕:接受任務 接受考驗接受教訓 虛心接受批評。
貪贓:
指官吏貪污受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