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

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 jing ji ji chu yu shang ceng jian zhu
詞語解釋
經濟基礎指同物質生產力一定發展階段相適應的生產關系的總和。上層建筑指由經濟基礎所產生和決定的社會意識形態以及與之相適應的社會制度的組織和設施的總和。經濟基礎主要包括生產資料所有制、生產中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和分配關系三個方面。上層建筑包括思想上層建筑(政治法律思想、道德、宗教、文學藝術、哲學等意識形態)和政治上層建筑(軍隊、警察、法庭、監獄、政府機構和政黨、社會集團等)兩大方面。一定的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有機統一,構成特定的社會形態。經濟基礎派生和決定上層建筑,上層建筑又反作用于經濟基礎。兩者互相聯系、相互作用的關系表現為上層建筑適合經濟基礎發展狀況的規律。
相關解釋
設施:
①安排布置;行事:孔明如此設施,其中有計|故其設施,因任自然。
②為某種需要而建立的機構、組織、建筑等:設施完善|工程設施|軍事設施。
包括:
包含(或列舉各部分,或著重指出某一部分):語文教學應該包括聽、說、讀、寫四項,不可偏輕偏重我說 ‘大家’,自然包括你在內。
所有制:
生產資料的占有形式。它是生產關系的基礎,在人類社會的各個歷史發展階段,所有制的形式和性質都不同。
總和:
全部加在一起的數量或內容:今年第一季度的產量已達到去年全年產量的總和。
產生:
1.生育;分娩。
2.出產。
3.由已有的事物中生出新的事物;出現。
4.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