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敕

批敕 pi chi
詞語解釋
代皇帝批示處理奏章和對草擬的制敕簽署意見。
相關解釋
簽署:
在文件上簽字:簽署條約|簽署合同。
皇帝:
最高封建統治者的稱號。在我國皇帝的稱號始于秦始皇。
意見:
1.見解,主張。
2.指對人對事不滿意的想法。
3.識見。
制敕:
1.亦作“制勅”。亦作“制勑”。
2.皇帝的詔令。
批示:
對下級的書面報告批注意見:你們這個計劃局長尚未批示。也指批示的意見:文件上有上級領導的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