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冀魯豫野戰軍 jin ji lu yu ye zhan jun詞語意思:
見“第二野戰軍”。
相關解釋:第二:復姓。見《通志.氏族四》。
野戰:1.交戰于曠野。
2.不按常法作戰。
3.喻不按棋譜對弈。
野戰軍:①也稱“野戰部隊”。在全國或戰略區域的范圍內實施機動作戰任務的軍隊。通常是擔負殲敵重兵集團作戰任務的主要軍事力量。故又稱主力軍。
②中國人民解放軍在解放戰爭時期軍隊最高一級的建制單位。1949年初以前,曾按各大戰略區統編為西北、華東、東北、中原和華北等野戰軍,1949年初始,又將西北、中原、華東和東北野戰軍分別改稱為第一、二、三、四野戰軍。各野戰軍直屬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下轄若干兵團和特種兵部隊。建國后,野戰軍番號撤銷,野戰軍領導機關與有關軍區機關合并。
● 軍(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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