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殿 ji dian詞語解釋:
謂執行法令不及時﹐辦事拖拉。
相關解釋:
拖拉:1.辦事遲緩,不抓緊完成。
2.謂拖延。
執行:①實施;實行:堅決執行|執行命令|執行決定|執行上級指示。
②依法定程序將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或行政處罰決定等付諸實施。刑事案件的判決、裁定的執行是強制性的。民事案件的判決、裁定等發生法律效力后,當事人必須自覺履行;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的,由審判員移交給執行員強制執行,對方當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
辦事:做事:辦事機構 辦事認真 我們是給群眾辦事的。
法令:政權機關所頒布的命令、指示、決定等的總稱。
不及時:沒有趕上時候。如:如雨下得不及時,它們可能不會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