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鵬

李鵬 li peng
詞語解釋
李鵬(1928-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四川成都人。1941年入延安自然科學院學習。194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48年赴蘇聯莫斯科動力學院水力發電系學習,曾任中國留蘇學生總會主席。1954年回國。歷任北京電業管理局局長、電力工業部部長、國家體改委主任、國務院副總理、中央書記處書記。1987年當選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1988年起任國務院總理。
相關解釋
科學院:
規模較大的從事科學研究的機關,有綜合性質的和專門性質的兩種。
電力:
電所產生的作功能力,通常指做動力用的電。
主席:
1.主持筵席。
2.指主筵席者。
3.筵席中的主人席位。
4.寺觀的住持。
5.主持會議的人。
6.某些國家的政府機關﹑黨派或團體某一級組織的最高領導職位的名稱。
部長:
1.古代少數民族的部落首領。
2.部隊的長官。
3.國家所屬各部以及各級黨政部門等主持該部工作的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