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維漢

李維漢 li wei han
詞語解釋
李維漢(1896-1984)中國無產階級革命家。湖南長沙人。1918年與毛澤東等組織新民學會。次年赴法國勤工儉學。1922年與周恩來等組織旅歐中國少年共產黨。同年回國,轉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組織部部長,在八七會議上擔任會議主席。后任中共蘇區中央局組織部部長、中共中央黨校校長、陜甘寧邊區政府秘書長、中共中央城市工作部部長。建國后,歷任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國家民委主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政協副主席、中顧委副主任。長期從事黨的統一戰線和民族問題的研究。著有《回憶與研究》。
相關解釋
歷任:
多次擔任;先后擔任:歷任要職 參軍后,歷任排長、連長等職。
從事:
①做某事;參與某種事業:告養回籍,從事農耕|從事教育工作。
②處置;處理:依法從事。
回憶:
回想:回憶過去 童年生活的回憶。
學會:
由研究某一學科或某個學術領域的人組成的學術團體。如語言學會﹑物理學會等。
統一戰線:
比喻在某些問題上抱同樣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