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捕分府

鹽捕分府 yan bu fen fu
詞語解釋
舊時知府下面專管鹽務的同知。
相關解釋
下面:
1.次序靠后的或部位低的部分。
2.猶下首。指位次較低卑的一邊。
3.指下級;基層。
鹽務:
指經管有關食鹽的事務。
知府:
官名。宋代將大郡升為府,遣朝臣出任長官,稱知某府事,簡稱知府。后成定制。明代時成為府一級行政長官的正式名稱,轄州縣。清代沿用。
同知:
1.共知。
2.猶參佐。
3.官名。稱副職。宋代中央有同知閣門事﹑同知樞密院事,府州軍亦有同知府事﹑同知州軍事。元明因之。清代唯府州及鹽運使置同知,府同知即以同知為官稱,州同知稱州同,鹽同知稱鹽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