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姬

伯姬 bo ji
詞語解釋
1.春秋魯宣公之女,宋共公夫人,亦稱共姬﹑恭伯姬。共公死后,執節守貞。魯襄公三十年,宋宮失火,左右勸其躲避,伯姬曰:“婦人之義:保傅不俱,夜不下堂……越義而生不如守義而死。”遂被焚死。見《谷梁傳.襄公三十年》﹑漢劉向《列女傳.宋恭伯姬》。
2.用以代稱賢女。
相關解釋
下堂:
1.謂離開殿堂或堂屋。
2.謂妻子被丈夫遺棄或和丈夫離異。
保傅:
1.古代保育﹑教導太子等貴族子弟及未成年帝王﹑諸侯的男女官員,統稱為保傅。
2.教導,輔佐。
執節:
1.拿著符節。
2.堅守節操。
3.謂執板擊節。
婦人:
1.亦作“媍人”。
2.古代士之妻稱婦人。
3.成年女子的通稱,多指已婚者。